**專業承辦:離婚協議協商/和解賠償協商/商務糾紛協商談判/外遇協助蒐證、切結書、精神撫慰金協商/婚生否認之訴協助調查、協商/債權、債務協商..等協商和解業務**

文字可以抄襲,專業能力無法復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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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的事情總搞不定?
感私密的事無處說?
辦非訟案件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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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的迷思與糾紛

主筆人:簡敏丞 博士

一但婚姻出現問題需要用到法律來解決時,我要強調的是您個人要如何選擇、如何面對? 配偶會如何選擇或面對?

婚姻這件事情您沒辦法推給家人或者是某某知名律師或是法律如何規定,因為過生活的始終是您,選擇自己過或是跟配偶過,所以前提會是您到底想不想要這段婚姻,才來決定這段婚姻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結婚前是否看走眼? 結婚後才後悔婚前是否應協議好條件 / 婚姻過程中自己或配偶是否有產生什麼重大過失:如外遇家暴、吸毒或是犯罪,而自己又是如何選擇或處理;找大牌律師還是黑道大哥? 別鬧了,家事案件根本沒人想管,找徵信公司處理往往後果自行去想像,本人就不贅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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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已無法共同生活,或是一方無法再忍受對方之情況,要如何保障雙方處於公平狀態擬訂協議,是一大難題。眾多案例由雙方當事人或親屬好友介入離婚協商往往得到最差的反效果,或談了老半天也談不出結果,似乎毫無效率可言。當事人也常常遭配偶反覆無常裝笑委,一談到條件就說詞反覆,根本毫無誠信可言的對待。

因此由第三人居中協商,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白紙黑字擬訂,以免日後又對簿公堂造成雙方及子女二度傷害。

諮詢專線:0935797767 / 專人24小時接聽

離婚諮詢心得 

法律是我無心插柳柳橙汁的職業,面對繁雜的法律條文及每天如八點檔連續劇災難的實況。在這瞬息萬變,顛覆傳統價值觀的世界,一堆人夫妻的海枯石爛宣言,早就不知道丟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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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切結.png

本人針對特殊案件委任:

現實生活中,往往有著無法公開又需要立即處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根本無法當面交談,更不用說是靠親戚跟周遭朋友幫忙處理,只是讓事情更糟,只是讓更多人七嘴八舌的沒建設討論,因此由中立第三人(本人)或中立第三方(如事務所)協助造成損害之一方(不論故意或過失)提出具體條件,以期受損害之一方能原諒,雙方和解之。 

如果你(妳)是準備告人的你(妳)要的是什麼?
實際拿到對方金錢賠償和解?
還是砸大錢給律師或花自己寶貴時間告死對方狂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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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24小時配合你(委任)用肉眼觀察你()配偶一舉一動,像小學生觀察小動物一樣,但要我這樣做一天費用要新台幣六萬元,你()願意嗎?

警察、律師都只會要現成的通姦證據,誰會幫你()? 對你()一生或許是重大案件,但對警察而言這是家務事鳥案件,對律師而言沒委案他()們根本不想淌這趟混水,這樣講夠清楚嗎?
訪間的私人調查公司你()敢信任嗎我可以將實際案例與您分享,但要怎麼做請()妳自行決定。

假若有人願意替您跟蹤調查配偶行蹤,有確認到配偶不對的時間去了不應該去的場所,如別人家過夜、汽車旅館或賓館,我會陪同律師、警察與您一同去警察局談和解,要不要告配偶跟第三者,決定權在你()不在我,回到原點,你()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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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茹(化名)家住花蓮,早年因家境窘迫,早早地結束了求學生涯外出打零工賺錢,父母破裂的婚姻和母親無情的壓榨都讓她深深的渴望有個屬於自己的家,涉世未深的她在職場結識了第一位丈夫,並與他結婚生女,短暫的過了一年平穩生活,對方就因為欠下巨額賭債落跑,從茹茹的生活消失的無影無蹤,起訴離婚後茹茹便獨自拉拔女兒,時間很慢,日子很苦,但茹茹並沒有放棄追求一個幸福的家,她始終相信未來有光。

帶著女兒輾轉來到了宜蘭討生活,第二份工作茹茹遇到了她的第二段婚姻,對方家境良好,對茹茹和她的小孩都十分關愛,在對方溫柔的攻勢下兩人結了婚,對方也出了30萬的聘禮給茹茹,但婚後她才驚覺對方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媽寶男,任憑媽媽欺負茹茹還只會叫她要好好討好媽媽,即使生下了男孩也沒有得到婆婆善待的茹茹十分挫敗難過,老公也從來都不從中磨合,越來越壓抑的生活讓茹茹最終選擇離婚。

婚後茹茹將小兒子就給母親撫養,但惡婆婆始終不放過她,要求她交還之前的30萬聘金,但聘金早就被茹茹的母親花掉,還每個月都向她要錢,不給錢就不給她看小孩,母親像一隻永不滿足的水蛭,吸食著茹茹的血肉,無奈之下茹茹四處尋求幫助,終於在某天聯絡到了我們公司,博士聽聞茹茹的經歷也是不勝唏噓,在接受茹茹的委任後親自驅車前往拜訪她的母親,在博士專業的協商攻勢下,茹茹媽最終妥協,茹茹如願見到了牽掛多月的小兒子。

都說為母則強,在茹茹的身上我們能看見她不屈不撓的精神,即便現實壓迫也不會泯滅生存的渴望,並且勇於去尋求專業管道幫助,這邊由衷的希望所有受壓迫的人都能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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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朱先生與艾蜜莉3年前協議離婚,口頭約定小孩的探視時間、監護權、撫養費,但是半年前艾蜜莉開始藉故不給付撫養費,朱先生想解決這個問題。
朱先生與艾蜜莉育有1子,目前7歲,3年前朱先生與艾蜜莉因為感情不佳而協議離婚,當初是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填寫資料辦理離婚,因此關於小孩的探視時間跟撫養費都是口頭約定,並未在離婚協議書上記載,半年前,艾蜜莉也都按月支付撫養費12000元,朱先生也都按約定讓艾蜜莉來看孩子,然而半年前開始,艾蜜莉開始藉故說工作不順利之類的理由,擅自減少撫養費的給付,甚至上個月就不給付了,朱先生深感撫養小孩的不容易以及經濟上的壓力,便請求艾蜜莉按照當初的約定給付撫養費,艾蜜莉就是百般推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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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經營一間食用沙拉油的公司,最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公司的訂單持續下滑,長年訂貨的客戶少了許多,劉先生想了解事實真相,便委託簡博士團隊出面幫他調查…


劉先生經營一間食用沙拉油公司,在各方面都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法規,也擁有相當多的客源,包括小吃店、早餐店、夜市、攤販、餐廳等,但是最近劉先生在看公司財務報表時發現最近訂單量持續下滑,其中還包含了長期合作的客戶也不下訂單了,其中有幾間餐廳和夜市的客戶,據劉先生所知生意也都沒有影響,照樣生意火紅,劉先生便想知道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因此劉先生便親自打電話給客戶,在閒聊中,某位客戶便透露,劉先生的油有點貴了,在成本考量下,只能暫時換個牌子試試。

劉先生便尋找可以為他解惑的專業人士,在經過幾間公司的詢問的建議後,劉先生決定先跟本公司的法務專員見面。劉先生到本公司與法務見面後,便詢問法務專員到底該如何解決?又需要多少費用?在經過法務專員了解劉先生的狀況以及訴求之後,給予專業的建議,以及本公司的處理方式,在經過劉先生的首肯之後,本公司便安排人員,開始著手為劉先生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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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慧是知名上市上櫃公司的會計,與丈夫阿輝算是青梅竹馬,但阿輝不愛念書,因此高職輟學後就從商,而佳慧從小與阿輝一家關係十分良好,婚後也邊工作邊照顧家庭,不過天有不測,婚後三年公公便因中風而不良於行,早上要上班的佳慧分身乏術,便透過仲介請了越南的幫傭阿玉來分擔家務,照顧公婆。一開始阿玉跟一般幫傭一樣,對公公是噓寒問暖無微不至,大家對阿玉也相當滿意,逢年過節佳慧還會包紅包給阿玉聊表心意,希望在異鄉打拼的阿玉能感受到溫暖,然而隨著佳慧因工作越來越忙,加班時數越來越長,回家也倒頭就睡,有次回家看到丈夫阿輝衣衫不整的從阿玉與公公的臥房裡出來,詢問後阿輝也只是結結巴巴的說:因為幫爸爸換尿布,一身汙穢才先把上衣脫掉….云云,當時的佳慧也不疑有他,拖著疲憊的身軀上樓洗漱休息,直到某次吃晚餐時,佳慧因月事來,身體不舒服便讓阿玉伺候公婆吃飯,自己躺在沙發上休息,萬萬沒想到的是,從佳慧的角度看進廚房飯桌,竟然瞥到阿輝與阿玉桌底下的腳竟曖昧的交纏,因為這件事,從此佳慧對阿玉留了心眼,佳慧發現阿玉和丈夫阿輝,常常眉來眼去,連婆婆都要佳慧注意,不僅如此,阿玉打扮也越發花枝招展,佳慧決定在與阿輝的主臥內裝設密錄器,因為佳慧不想捕風捉影誤會阿輝,也不想一輩子抱著疑惑度過下半生的婚姻生活,這個蒐證的動作是佳慧為了保護婚姻最後能做的事了….


裝設後不久,某天佳慧又因公事纏身無法回家時,手機中安裝的監視APP突然傳來動態消息,打開一看,佳慧看到意想不到的一幕,竟然是自己的老公阿輝與阿玉在床上激烈纏綿的聲音,但因為監視器未有夜視功能,因此充滿了激情的碰撞與喘息聲,這讓佳慧愣住了,當天就透過閨密介紹找到了簡博士,因為阿玉非本國籍,佳慧擔心自己會求償無門,博士詳盡的告訴了佳慧他能採取甚麼法律行動,也請佳慧備齊手邊資料,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後再決定是否與阿輝阿玉對簿公堂。

某天,博士在整理卷宗時,接到佳慧的來電表示與阿輝已攤牌,阿輝不願意與佳慧離婚,佳慧卻也回不去以往鶼鰈情深的狀態,不如結束這段緣份,畢竟,在家要面對阿玉與阿輝這對婚姻的破壞者,這讓佳慧十分抑鬱,決心提起離婚訴訟。訴訟過程中,阿輝堅稱與阿玉只是正常的顧傭關係,從未有過踰矩,佳慧之前看到的雙腿交纏的畫面也不過是想離婚的藉口,這些詭辯在佳慧拿出監視器畫面時,阿輝啞口無言,旋即對方律師提起證據無效的抗議,因該段錄音有侵害隱私權的疑慮,佳慧的律師也非省油的燈,主張阿輝與阿玉有非正常關係,已破壞佳慧的婚姻是客觀事實,法官最後也採信了佳慧的律師,判決阿玉應賠償佳慧40萬,佳慧也得以與阿輝結束這段青梅竹馬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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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許多人打來事務所諮詢離婚,除了小孩子的監護權之外,財產如何分配也是許多人的疑問,今天就來帶大家了解一番。

一、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離婚後財產改如何分配?首先要知道夫妻雙方是採用哪種財產制度。

民法目前將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製』和『約定財產製』,其中約定財產制有區分有『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若夫妻雙方沒有特別到法院登記婚後想要適用何種財產制度,則一律採「法定財產制」。

只要你是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就會談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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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和前夫莫先生已離婚5年,育有一子7歲,離婚5年中莫先生給付撫養費的金額跟時間都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林小姐想要一個公道。
林小姐與莫先生5年前協議離婚,按照當初離婚協議書的約定,莫先生每個月應該匯款8000到林小姐的戶頭以支付林小姐撫養小孩的費用,但是莫先生都沒有做到,期間也只有數次的匯款紀錄,也都很少來探視小孩。這兩年為了孩子的教育和陪伴孩子成長,林小姐換了一個比較能夠照顧小孩的工作,因此每個月都收入也降低了,莫先生不支付撫養費造成林小姐很大的經濟負擔,因此林小姐想要找人協助她追討這筆費用。

在網路上尋找相關資料以及有專業經驗的公司、事務所,林小姐決定與本公司法務專員談談該怎麼處理。林小姐到了本公司之後,直接表明自己來到這邊的目的,在研究過林小姐手上相關的資料與證據之後,林小姐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前夫目前在做甚麼行業,收入也不知道多少。但是確切的知道前夫住的地址沒有變更,可以找得到人。在提供林小姐可以如何處理這件問題的方法之後,林小姐表明想要先從協商開始,不想直接跟莫先生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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