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針對特殊案件委任:
現實生活中,往往有著無法公開又需要立即處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根本無法當面交談,更不用說是靠親戚跟周遭朋友幫忙處理,只是讓事情更糟,只是讓更多人七嘴八舌的沒建設討論,因此由中立第三人(本人)或中立第三方(如事務所)協助造成損害之一方(不論故意或過失)提出具體條件,以期受損害之一方能原諒,雙方和解之。
如果你(妳)是準備告人的你(妳)要的是什麼?
實際拿到對方金錢賠償和解?
還是砸大錢給律師或花自己寶貴時間告死對方狂跑法院?
你(妳)是準備被告,你(妳)是打算要花多少錢與對方和解?心中是否有個概念?對方是否能感到你(妳)的誠意而願意和解?誰當雙方的中立的第三人?
親戚朋友真的都關心你(妳)但都解決不了你(妳)問題,法律專業的律師更不用說了,你(妳)沒委案訴訟,律師哪有錢賺?如果遇到有律師願意收幾千元諮詢費,而幫你(妳)出面去協商或出和解書,那恭喜你(妳)。麻煩你(妳)去委任他做和解。
本人承接的專案委任,一定是拿著一筆錢跟專案內容和解書以第三人身分與對方面談,或是拿和解書給對方拿一筆錢回來給我的委託人,這樣講,夠簡單了嗎?
因為本人所承接的都是特殊案件,沒有一件案子是相同情況,只能就個案與我的委託人分享,無法一一列出。
人生道路上,不可能隨時都有標準答案,不要一直丟問題給別人,要學習自己能力範圍內承擔
我的客戶只有一種人,是有意願且有勇氣請專業人去執行自己意願的人。都沒去執行只是空幻想或一直發問都是沒用的。
絕對沒有再考慮看看的(因為如果你有能力早就解決了不必再問我,你的腦袋再怎麼考慮,都一樣改變不了現況,不要逼我吐槽你)。
各法院對面總有一排律師事務所,如果有時間發一堆沒有要解決的法律問題及責任,那這些事務所真的可以一間一間逛,我相信很多大律師們會很樂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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