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敏丞法學博士- 專案承辦
**專業承辦:離婚協議協商/和解賠償協商/商務糾紛協商談判/外遇協助蒐證、切結書、精神撫慰金協商/婚生否認之訴協助調查、協商/債權、債務協商..等協商和解業務**

案例狀況:阿花在逛夜市的時候,突然被一隻比特犬攻擊,小腿受傷嚴重,而飼主並不想賠償太多,阿花想要得到她應該有的賠償。

    某日,阿花在逢甲夜市悠閒地逛街,並吃著大腸包小腸的時候,突然被一隻比特犬攻擊,小腿被比特犬咬住,造成嚴重的撕裂傷,當場送醫急救,因為有傷到骨頭,醫生評估要一、兩個月才能恢復正常,然而,飼主在和警察局做筆錄時,表示只願意付出幾千元來和解,阿花完全沒辦法接受,因此便想找專業的人士來為她討回公道。

    經由朋友的介紹,知道台中有位專門在做和解賠償的簡博士,因此,便想先和博士談談,對於自己的這種遭遇,是否能夠得到應有的賠償,又能夠得到多少?博士在和阿花聊過之後,表示,和解金的數額,是和解案件中令人相當難捉摸的一個環節,既要讓被害人平息怒火,又要讓加害人能夠心甘情願地拿出錢來,是相當有難度的,因此要考量的因素很多,需要確切了解雙方的經濟狀況跟受害程度才能有個精準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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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金先生和黃小姐因在職進修而認識,深交之下發現兩人有許多的共同點,因而產生情愫,但是黃小姐和徐先生已經結婚了,還有一個孩子,金先生和黃小姐想要在一起卻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因而想找人協助,

        金先生和黃小姐都是業務,因為兩人表現都不錯,所以兩人的公司讓他們去參加外部訓練課程,兩人認識之後,發現彼此很有默契,進而開始交往,然而黃小姐已經結婚了,金先生為此困擾不已,黃小姐也有意願離婚,跟金先生另組家庭,但是徐先生不肯,因此便想諮詢專業的公司、專業人士來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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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林先生前一陣子迷上交友軟體,其中有一位王小姐讓他癡迷不已,因而林先生瘋狂的追求王小姐,想跟王小姐結婚,王小姐說懷孕了,希望林先生先拿一筆錢給她,讓她安心養胎,林先生先給了王小姐一筆款項,卻又怕自己受騙,便想詢問專業人士相關事宜。

       最近交友軟體盛行,林先生平常工作無聊之餘,也迷上了交友軟體,其中又是王小姐最為他所喜愛,王小姐打扮時髦,又很能抓住林先生的心,讓林先生每次看到王小姐就跟孔雀求偶一般,拼命想展現自己,終於在林先生奮力的追求下,和王小姐成為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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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陳先生是便利商店員工,因為缺錢花用,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20萬元,公司現在要提告,陳先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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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許先生和陸小姐結婚3年,近來夫妻感情不睦,陸小姐發現最近許先生的行為舉止怪異,想找人確定許先生在外的交友狀況。

       許先生和陸小姐結婚3年了,平時感情還不錯,但是許先生最近講手機都偷偷地躲在一旁,不讓陸小姐知道談話內容,陸小姐心中有疑惑,便想尋求專業的公司來為她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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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邱先生和胡小姐通過交友軟體認識不久,相約見面後,邱先生趁著胡小姐酒醉之際與胡小姐發生關係,胡小姐要提告,邱先生想求和,但是胡小姐執意不肯。

       現在交友軟體眾多,通過交友軟體來認識異性是非常快速便捷的,邱先生和胡小姐就是通過交友軟體認識的,前陣子兩人相約到外地出遊,在酒吧喝了酒之後,兩人便搭計程車到汽車旅館,邱先生認為胡小姐也對她有意思,便主動向胡小姐求歡,但是胡小姐有稍稍的抗拒,邱先生認為胡小姐是欲拒還迎,便發動更猛烈的攻勢,成功的佔有了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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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陳先生與何小姐在公司裡是上下級關係,某日,何小姐與陳先生一同出外應酬,陳先生竟趁機對何小姐上下其手,並用手指性侵何小姐,何小姐害怕之餘,想找人處理這件事情。

       陳先生與何小姐同在公司的業務部門,因為工作上的需求,偶爾要跟客戶應酬,更有某些客戶喜歡在有女性陪侍的KTV談公事,雖然何小姐不喜歡這種場合,但是為了業績跟生活,還是必須硬著頭皮和客戶應酬、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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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糜小姐2年前與呂先生離婚,兩個小孩都歸糜小姐單獨監護,但是呂先生給的撫養費越來越少,因此,靡小姐決定將一個小孩交由呂先生撫養,但是,糜小姐要看小孩的時候卻被刁難。糜小姐想找人協助處理這個問題。

    糜小姐與呂先生結婚10年,2年前因為兩人實在沒辦法共同生活下去了,因此兩人協議離婚,兩個小孩歸糜小姐單獨監護,呂先生口頭約定每個月給糜小姐3萬的撫養費,糜小姐本身是補教老師,收入7-8萬,呂先生本身是科技業者,收入8萬左右,由於其中一個小孩需要較多的心力來照顧,糜小姐被迫減少教課的時間,所以收入也變少了,而呂先生在前半年都準時付撫養費,爾後便用各種理由減少撫養費的給付,最後每個月只給1萬的撫養費。糜小姐在百般無奈之下,只能跟呂先生重新擬定協議書,將一個小孩交給呂先生撫養。然而,呂先生也未親自照顧小孩,而是交給親戚去照顧,親戚本身也還要照顧家中的失智老人,所以也沒有用心在照顧小孩,而且糜小姐要探視小孩的時候,對方也會用時間上無法配合等理由來推辭,糜小姐想找人來協助她處理這個難題,便經由網路上尋找相關資料,最後找到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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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邱小姐和前夫紀先生已離婚5年,育有一子7歲,離婚5年中紀先生給付撫養費的金額跟時間都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邱小姐想要一個公道。

    邱小姐與紀先生5年前協議離婚,按照當初離婚協議書的約定,紀先生每個月應該匯款18000到邱小姐的戶頭以支付邱小姐撫養小孩的費用,但是紀先生都沒有做到,期間也只有數次的匯款紀錄,也都很少來探視小孩。這兩年為了孩子的教育和陪伴孩子成長,邱小姐換了一個比較能夠照顧小孩的工作,因此每個月都收入也降低了,紀先生不支付撫養費造成邱小姐很大的經濟負擔,因此邱小姐想要找人協助她追討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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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洪小姐與吳先生數年前協議離婚,洪小姐當年因為種種因素將監護權讓給先生,但是離婚後常常看不到小孩,現在洪小姐想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洪小姐與吳先生數年前協議離婚,當時洪小姐因為很年輕,剛畢業便跟吳先生結婚了,婚後一年,吳先生因為有了其他對象,便逼迫洪小姐簽字離婚,因為洪小姐當初甚麼都不懂,便乖乖地按照吳先生的條件簽字離婚,離婚協議書上甚麼都沒記載,只說明小孩的監護權歸吳先生。

    洪小姐在離婚之後,認真工作也在職進修,因為洪小姐認真負責任、肯學習的態度讓人讚賞,所以得到公司高層的賞識,在短短3年便有了一番成就,成了公司的經理,經濟狀況有了大幅的改善。在經濟上能夠不虞匱乏之際,洪小姐便想要詢問有關孩子探視的相關事宜。因為過去3年,洪小姐要去看孩子的時候,總是被吳先生刁難,不讓他看孩子,而吳先生有了第二春之後,繼母對小孩的態度也不好,因為吳先生和第二春許小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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