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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在面對家庭暴力[註1]時,常常都不知道要怎麼去處理比較好,有時候一遲疑,就選擇暗自吞忍,再給對方一次機會,但這樣卻會放任施暴者變本加厲。

但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是犯罪行為,不論背後有著怎樣的原因都不能縱容,請別再抱持著「他不會再犯了」這樣的觀念,假裝生活平靜如初,今天我們就婚姻關係中的家暴案件來說明,面對家暴,你可以怎麼處理。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許多中小企業相繼倒閉,失業人口急劇增加,社會案件也隨之大幅提升,近日簡博士的團隊有收到多起詢問家暴後續該如何處理的訊息,其中大多都是被害人,被老公酒醉後施暴虐待,對家暴零容忍想離婚詢問該怎麼做,是否可以依此離婚;也有一例是施暴者詢問,打了老婆後老婆有去驗傷,並向他索取賠償金,詢問該賠多少?若不和解會怎樣?

被害人的角度,我們會建議你先採取以下措施:

  • 撥打求救專線(110/113)

如果你還不確定是否為家暴情形時,可以撥打家暴專線113,社會局會啟動社工機制來關心受害者。且113提供非常完整的線上資訊,如果你求助的內容符合家暴定義,社工單位會主動與你聯繫詢問並進行訪視。

若你已經確定家暴發生,請立即撥打110專線,警方會及時到場了解並處理狀況。

  • 申請民事保護令

若你是當下遭受家暴,請馬上撥打110求救專線,警方到場後若家暴行為屬實(明顯傷勢、目擊證人),可立即聲請緊急保護令;若是你長期遭受各種家暴對待(非虐打身體這類有明顯證據的家暴行為),請一定要善加利用各種方式和工具蒐集證據,如:錄音、錄影、聊天記錄等等,若證據顯示你長期遭受到暴力對待,就可依據聲請民事保護令。

民事保護令又分3種:

比較項目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
聲請情況 已有家暴事實,且可能再度發生 已有家暴事實,且可能再度發生 已有具體可證明的家暴事實,並且「急迫危險」情況仍在持續中
聲請人 1.被害人本人
2.檢察官
3.警察局(分局)
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被害人本人
2檢察官
3.警察局(分局)
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被害人本人
2.檢察官
3.警察局(分局)
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聲請方式 聲請狀 聲請狀 1.聲請狀
2.言詞
3.電信傳真
4.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
聲請時間 法院上班時間 法院上班時間 1.法院上班時間夜間
2.夜間

表格資料參考自司法院

 

  • 向法院起訴加害人

當做完以上兩個步驟,你還可以向法院以傷害罪起訴加害人,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可以一併提出民事求償,民事求償的項目包括醫藥費、看護費(家人看護也可請求)、工作損失及精神損失等等。至於索賠金額,法院會審酌當事人的年齡、工作、社會地位、案件情節等多項條件來判定賠償金。

不論你是否還要維繫這段婚姻,面臨家庭暴力時,請一定要及時報警且去醫院驗傷,首先保障自身安危,再諮詢法律相關人士後續事宜。若你選擇離婚,上述做法也可幫助你在離婚訴訟中佔據優勢。

加害人的人角度來看:

若今天你施暴的對象已經聲請保護令並且想要提告,不論是要挽回這段婚姻還是結束這段婚姻,我們都會建議你與被害人先做庭外和解,以達成被害人的原諒而撤告或從輕量刑,否則你需要面對的不僅是民事求償的金額,還將會有刑事責任的處分。

若要與被害人和解,其中會以雙方的經濟能力去做考量,為了使雙方的利益不衝突,又因為對方保護令的限制,會建議你委託專業人士出面,由中立第三方出面協商,能夠有效避免雙方情緒激化從而導致談判破局,才能獲得有效和解。

新冠疫情從2020年初延燒至今都沒有萬全的解決之道,全球經濟動蕩之下從而引發了各種大大小小的社會事件,人心惶恐,導致民怨叢生。許多家庭為此破裂、耐心全無只有滿腔怨氣等待發洩,藉由傷害親近的人來排解心中的鬱卒。若你的身邊出現被家暴的人,別再抱持「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想法,幫他(她)馬上撥打家暴專線113或110,你我一念之間的「關心」也絕對不是雞婆;若你本身就是身處家暴中心的人,也請你勇敢的為自己發聲,諮詢家暴專線,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忍耐和包容請留給真正愛你的人。


[註1] 指家庭成員間(最常發生在夫妻之間或父母和子女之間)實 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 之行為。例如虐待、傷害、殺害、妨害自由、性侵害、違反 性自主權、恐嚇、脅迫、侮辱、騷擾、跟蹤、強迫借貸、不 當經濟控制、毀損器物、精神虐待等。 105 年 2 月 4 日起,恐怖情人暴力事件(即未同居親密關係 暴力)也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範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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