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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會遇到客戶問說:「簡博士,我自己去書局買離婚協議書寫一寫就好了啊,格子填一填,多快!三十元有找!」聽到這種言論,都讓人不禁細思,難道人生中的大事,您真的覺得只值三十塊嗎?

簡博士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在開團隊會議時,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一個現象,好像因為疫情的關係,離婚相關的諮詢變多了?!

原來,因為前陣子疫情影響,大家在家的時間多了,相處頻率激增,造成了這樣『冠狀離婚』的現象,也算另類疫情吧!簡博士也在這邊呼籲每對夫妻,離婚若是想清楚後,執行上萬不可草率,因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因此,兩願離婚(協議離婚),除了應具備離婚書面和兩個證人簽名之外,必須至戶政機關辦理,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我們也常遇到渴求自由的委託人拿著N年前配偶簽的離婚協議書,卻被我們打槍,氣急攻心的怒問,為何沒效力?

我們也只能雙手一攤,除了您手上這紙證書,也要您的另一伴願意跟您一同到戶政機關辦理,在法律上才算真的了結這段”孽緣”,這是現實生活而不是王子公主的童話故事,無法說散就散,因為依據戶籍法第34條規定,離婚登記,原則上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申辦,無法單獨由其中一方拿著離婚協議書去辦理。

 

民法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注意,就算簽了離婚證書,若雙方未到戶政辦理,離婚依舊不會生效!那麼重點來了,離婚協議書,該怎麼擬才有保障呢?讓簡博士帶您深入淺出來了解!慢慢來,比較快!

常常會遇到客戶問說:「簡博士,我自己去書局買離婚協議書寫一寫就好了啊,格子填一填,多快!三十元有找!」聽到這種言論,都讓人不禁細思,難道人生中的大事,您真的覺得只值三十塊嗎?後續的保障都不重要嗎?這又回歸到之前說的:每樁離婚狀況都不一樣,在結束婚姻時所主張的訴求也都有所不同,難道這普羅大眾都買的到的離婚協議書,都能適用每樁破碎的婚姻嗎?人生可不能套版複製!一時貪快貪便宜的下場可能鑄成日後時常跑法庭、與怨偶纏訟的後果,這樣真的有比較快嗎?

魔鬼藏在細節裡

協議書上的用字需字字斟酌,因為有時語意上的不精確,就可能在法律上有南轅北轍的結果,屆時,竹籃打水一場空,得不償失!

為了防止之後一連串的連鎖效應,繼續糾纏不清虛度人生,建議各位善男信女,在離婚時千萬想清楚:我想要甚麼?我在意什麼?我能拿到什麼?

有些好爸爸好媽媽認為,弱水三千,我只取小孩飲!我什麼都不要,只要小孩,那麼扶養權、探視權、監護權,就要有明確的約定,法律專業人士擬定的協議書與一般民眾自行書寫的效力全面性高下立判;若您辛苦大半輩子與另一伴胼手胝足,一同積攢下了可觀的財富,離婚後您甘心兩袖清風而去嗎?青春有價,汗水有價,財產部分會建議諮詢律師,避免自身權益受損,法律不保障權益沉睡者,請讓自己在婚姻的墳墓裡甦醒!

完整寫完協議書了,然後呢?

離婚協議書上需有證人簽名,為確定離婚決定是兩人間的共識,需有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且充分了解離婚原因,證人可不需陪同至戶政作登記離婚。實務上有過網路找證人,在不認識對方的情形向簽署,而判決離婚無效的判例,因此,離婚證人請確定兩件事:1.對方是否為滿20歲的行為能力人 2.是否充分了解離婚原由?

證人學問大,近日發現,離婚證人也成了另類外快的職業,其實這是高風險低報酬的事,對當事夫妻高風險,對網路證人低報酬,當某一方有異議時這紙離婚證書,就會是法官衡量的依據,傳喚證人時發現除了不認識當事夫妻、不了解離婚理由,更可能有找不到人的風險!就會造成離婚無效的結果,那對網路證人而言呢?賺個幾百塊,卻要配合當事人不定期的出庭,也許交通費成本就超過當時賺的證人費用了。

找證人,請找有公司行號,可接受身分證拍照建檔的證人,且須言明,日後如需出庭作證,必隨傳隨到,這是我們簡敏丞博士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可以給的保證,試問其他所謂”包離婚”的證人服務,敢做到這點嗎?

『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

『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常有牛郎織女型怨偶找簡博士諮詢,表示另一伴在海外,是否能請代理人辦理離婚,OK,我希望大家有個觀念,那些戶政機關的公務員不是塑膠,戶籍法上清楚規定,離婚登記需夫妻雙方共同申辦,奉勸若真有決心離婚,重啟人生,坐趟飛機回台灣不難,隔離的十四天也能讓您好好想想,確定自己是否要結束婚姻關係。

**專業承辦:辦離婚協議協商/和解賠償協商/商務糾紛協商談判/外遇協助蒐證、切結書、精神撫慰金協商/婚生否認之訴協助調查、協商/債權、債務協商..等協商和解業務**

諮詢專線:0935797767 / 專人24小時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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