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洪小姐與吳先生數年前協議離婚,洪小姐當年因為種種因素將監護權讓給先生,但是離婚後常常看不到小孩,現在洪小姐想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洪小姐與吳先生數年前協議離婚,當時洪小姐因為很年輕,剛畢業便跟吳先生結婚了,婚後一年,吳先生因為有了其他對象,便逼迫洪小姐簽字離婚,因為洪小姐當初甚麼都不懂,便乖乖地按照吳先生的條件簽字離婚,離婚協議書上甚麼都沒記載,只說明小孩的監護權歸吳先生。

    洪小姐在離婚之後,認真工作也在職進修,因為洪小姐認真負責任、肯學習的態度讓人讚賞,所以得到公司高層的賞識,在短短3年便有了一番成就,成了公司的經理,經濟狀況有了大幅的改善。在經濟上能夠不虞匱乏之際,洪小姐便想要詢問有關孩子探視的相關事宜。因為過去3年,洪小姐要去看孩子的時候,總是被吳先生刁難,不讓他看孩子,而吳先生有了第二春之後,繼母對小孩的態度也不好,因為吳先生和第二春許小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在某次洪小姐探望小孩的時候,便聽到許小姐跟吳先生抱怨前妻的小孩調皮搗蛋,又很會吃,家裡都會被他吃垮、自家人都快過不下去了還要養一個拖油瓶等傷害小孩的話語,叫吳先生乾脆把小孩丟給他前妻自己照顧,還省了一筆開銷。在聽到許小姐的抱怨之後,洪小姐便猜想自己的小孩應該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爾後,在跟小孩的聊天當中,洪小姐深感痛心,因為小孩確實是受到很大的委屈,常常被許小姐打罵,也在學校被戲稱沒有母親的孩子。因為這種種的原因,洪小姐覺得要把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

    洪小姐想要趕快的處理這個事情,在網路上尋找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士跟公司,在多次打電話詢問比較之後,洪小姐決定跟本公司法務專員見面討論。在聽完洪小姐的描述之後,法務專員覺得以洪小姐的狀況跟前夫家裡的態度,協商成功是很有機會的,如果真的不順利,再提起訴訟也還來得及,而協商是能夠最快的達到洪小姐的期望。因此洪小姐便委任本公司出面處理協商事宜。到了吳先生的家中,發現洪小姐的孩子真的是被許小姐欺負,法務專員便先跟許小姐聊天,在聊天之中,我們順著許小姐的話語,讓許小姐知道我們的來意,許小姐也心中暗自竊喜,終於可以擺脫這個負擔。吳先生在回家之後,法務專員便跟吳先生提起來意,吳先生表示不願意將小孩的監護權讓給洪小姐,還是自己要帶小孩,但是許小姐跟法務專員說他們在討論一下,會在跟我們聯絡。法務專員在離開之時,便聽到許小姐破口大罵,在跟吳先生吵架。果不出其然,隔天許小姐便通知法務專員,該怎麼做,才可以將撫養權轉給洪小姐。法務專員便聯絡洪小姐與吳先生,請雙方安排休假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相關事宜,在戶政辦理完相關程序之後,法務專員便陪著洪小姐和孩子一起到洪小姐的住所,完成了洪小姐的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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